內政部警政署於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皆建置「聽語障人士簡訊報案專線」(號碼多為 0911-510-xxx)。一般民眾若遇不便發出聲音、現場環境嘈雜,或欲避免與違規者正面口角衝突時,亦可善用簡訊報案向警方通報。
簡訊檢舉是為了請巡邏員警「即時到場處理違規」。若提供車牌,員警往往會先以電話聯繫車主移車;若希望員警直接到場鳴笛告發取締,建議不填寫車牌,由員警現場依法處理。
若遇有重大車禍、打架衝突、現行犯罪或危及生命安全之緊急危難,請務必直接撥打 110 電話報案,以獲得最即時的警力調度與救護支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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